河北科防 2020-04-16 分类: 危化 浏览量: 0
项目名称 | 唐山润峰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 | ||||||
项目简介 | 唐山润峰复合材料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唐山润峰”)成立于2004年11月8日,注册资本1000万元,注册住所为唐山市南堡开发区西外环西侧,精细化工园区规划路南侧;经营范围为生产不饱和聚酯树脂及采光板;销售不饱和聚酯树脂和采光板及其原辅材料。现有职工54人,法定代表人:冯志伟。 唐山润峰现有一条2万吨/年不饱和聚酯树脂及360万m2/年采光板生产装置及相应公用辅助工程。 | ||||||
项目组长 | 岳焕章 | 技术负责人 | 纪聚顺 | 过程控制负责人 | 檀委澎 | ||
报告编制人 | 岳焕章 | 报告审核人 | 张树鑫 | ||||
参与评价 项目人员 | 安全评价师 | 注册安全评价师 | 技术专家 | ||||
岳焕章 | |||||||
杨红宾 | 杨红宾 | ||||||
赵金凤 | 赵金凤 | ||||||
刘振中 | 刘振中 | 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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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场开展评价工作人员 | 岳焕章,杨红宾 | ||||||
勘察时间 | 2019年10月17日 | ||||||
现场开展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| 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(国家主席令[2014]第13号)、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[2011]第591号发布,第645号令修订)等法律、法规及有关标准、规范,查找唐山润峰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险、有害因素并确定其危险程度,分析评价现有安全管理、安全技术控制措施的有效性,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,把系统在生产运行期内的安全风险控制在安全、合理的范围内。以达到最低事故率、最少损失和最优的安全投资效益。 依据《河北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》(冀安监管三〔2012〕145号),为评价单位提供安全评价报告,作为被评价单位进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的申请材料之一。 | ||||||
评价报告 提交时间 | 2019年11月13日 |